中国·麦田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 我志愿加入中国麦田计划,遵守麦田志愿者工作条例,为救助贫困学童贡献自己的力量。我所了解到的麦田原则如下: 1、中国·麦田计划志愿者参加活动必须使用真实姓名主动在负责人处登记,以备查考。 2、中国·麦田计划志愿者不得利用麦田名义进行任何赢利性活动,不得利用麦田资源进行其它宣传活动。 3、中国·麦田计划志愿者参加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麦田活动分类标准,活动期间不从事与活动无关的、活动权限以外的其他活动。 4、中国·麦田计划志愿者收取捐赠物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登记造册,为捐赠人开据真实凭证。 5、中国·麦田计划助学资金均由资助人本人自行汇入麦田计划中国总帐户,任何志愿者均不得接收现金捐赠。 6、中国·麦田计划不鼓励任何以降低资助者生活质量为代价的捐款捐物,不主张面向在校大学生的捐款活动。 7、中国·麦田计划不在社会上开展违背捐赠者意愿的强制性捐赠活动。 8、中国·麦田计划志愿者参加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除麦田总帐划拨款项外,均由志愿者自理。 9、中国·麦田计划本着节约社会的宗旨,不鼓励个人任何形式的变相现金捐赠(含新书、新衣物等)。 我已认真阅读以上条款,并对麦田工作流程完全了解,认同麦田计划的原则,接受麦田计划的操作方式 。我保证在参与麦田活动时严格遵守以上条款,尽职尽责,如有违反或越权行为发生,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与中国·麦田计划无关。 志愿者:蔚蓝网林 2008.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