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麦田秘书处 于 2020-8-14 16:33 编辑
一、前言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1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广东省麦田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麦田”)作为一家公益组织,有权利且有义务参与到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中来。 2.本机制所指的突发事件,是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3.为了保障麦田的救援救灾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制定本机制。
二、基本原则 保障志愿者生命人身安全原则。 合法合规开展救灾救援原则。 总社统一统筹、综合协调原则。 财务公开,专款专用原则。 志愿者自愿自主参与原则。 理性救援、科学救援原则。
三、启动条件 启动条件是指,当突发事件达到以下任一条件时,麦田理事会将讨论并决策麦田是否启动应急机制。 1. 国家已启动Ⅱ级(重大)及以上的应急响应。 2. 全国多数省市同时发生/受到影响。 3. 受灾地区、志愿者团队向麦田提出紧急真实的救援需求。 4. 政府的号召与要求。
四、工作流程 1.理事会讨论并决议是否启动麦田应急响应机制。 2.决议启动后,确定一名理事负责本次应急响应行动,并负责组织成立本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小组。 3.应急小组统筹麦田的救援救灾工作。根据响应级别进行工作方案与工作流程的制定,并按需招募工作人员。 (应急小组职能包括但不限于:统筹监测、资源筹集、物资采购、运输物流、物资发放反馈、财务、捐赠人维护、资料信息收集、传播等。) 4.具体参考流程: 物资需求信息整理——确定供应商——筹资——物资采购——物流输送——物资发放——捐赠反馈——资料收集整理——联合传播——财务公示。 5.救援救灾工作的总结、资料存档、人员表彰、财务公示。
附件下载:《突发事件的麦田应急响应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