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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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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30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开道歉

     衢州麦田在4月的活动中接受了网名“陈大小姐”的 200 购书款,在钱已经到帐的情况下,由于是衢麦志愿者的粗心大意,在当事人多次查询未果,后才回复钱到帐。并在后期的跟进解释中欠缺良好态度,导致当事人的非常不满,并投诉至莫凡。
    由于衢麦的失当行为,违反了麦田计划一贯不接收现金捐赠的原则,并且没有做到妥善处理,直接影响到麦田计划的声誉。现在麦田计划作出如下决定:
1、立刻退还当事人200元购书款。
2、莫凡向当事人公开道歉,并在麦田论坛公开事件。
3、衢州麦田也要向当事人发去道歉信,并在论坛作出解释。

       对不起,因为这次事件给当事人带来的不愉快,莫凡深表歉意,日后我会和我们的志愿者一起作出更多努力,希望能做得更好。您的投诉也是给麦田计划的一次有意义的帮助和提醒。谢谢您的支持,希望依然得到您信任。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发展和给我们更多的监督。

      谢谢!

麦田计划:莫凡

2007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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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30 17:39:14编辑过]
发表于 2007-5-30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起!请陈大小姐原谅我们工作的失误以及后期处理的不到之处!
发表于 2007-5-30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爱麦田就应该维护好麦田的良好形象!大家一起努力,从细节做起......
发表于 2007-5-30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嗯,从细节做起!!
发表于 2007-5-30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恩,希望我们以后能够做的更好一些
发表于 2007-5-30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世界如此美妙 我却如此暴躁  这样不好^^^^^^^不好 ^^^^^^^

排山倒海中

[em02]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30 18:28:06编辑过]
发表于 2007-5-30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茶水在此给陈大小姐赔不是了

或许我的言语太过强硬,我真诚向您道歉:对不起!

发表于 2007-5-30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安娜在2007-5-30 17:36:00的发言:
爱麦田就应该维护好麦田的良好形象!大家一起努力,从细节做起......

嗯。。。。从细节做起。。。。大家共同努力~~

谢谢陈大小姐的支持~~~同时也请原谅我们的过失~

还有原则不可违,这样的情况最好请捐赠者把钱换成文具或者图书捐赠。。。。

发表于 2007-5-30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捐款已退
发表于 2007-5-30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em04]对不起

陈大小姐...

发表于 2007-5-30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伤害麦田形象的重大失误,麦田要不要制定惩罚措施???

[em04][em04][em04]
发表于 2007-5-30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会努力做的更好,请相信~```
发表于 2007-5-30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陈大小姐的支持

 

[em24]
发表于 2007-5-30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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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30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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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30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感谢莫凡及各位同仁的重视,我对你们一直是心怀尊敬的……

其次对于莫凡所说的“粗心大意”我并不认同,在我看来衢麦的负责人根本对整件事失去控制,既对财务工作监管不力(事实上并不是我多次查询未果,而是衢麦相关人员一塌糊涂,在本人捐款一星期之后还在质询我到底汇钱与否,让人哭笑不得)又保证不了社会人士的爱心及时传达,简直就是乱弹琴!

最后我想说“捐款已退”很刺眼,难道当初我就是奔着这四个字去的?吃饱撑得啊!

发表于 2007-5-30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大小姐,得理何不饶人?此事看来麦田错误在先,然当事人已经诚恳道歉,莫凡也特发此帖表明态度,捐款已退也是结果.何以您觉得这四个字如此刺眼呢?若这四个字不足以说明处理结果,请不吝赐教一个恰当的词语.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30 22:35:58编辑过]
发表于 2007-5-30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尽管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但相关或不相关的麦民都已经真诚地道歉了,我想就没必要作什么惩罚了,毕竟大家都为了关爱孩子而来的!相信陈大小姐也会体谅,并能用宽容的心对待这件事。

至于捐出的200块,陈大小姐可以参考茶水的建议用其他的方式捐出来。茶水这样说明捐款的去向也是很必要的,事情就要交代得清清楚楚的,让大家都明白。

最重要的是,今后我们要吸取教训,向所有分社的负责人重申资助的方式,以免发生类似的事件。同时,把完善财政制度放在改革议程之一,制定相关的指引和细则,那么大家都能快乐地分享助人之乐了!

发表于 2007-5-30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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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30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扬州傻蛋在2007-5-30 18:48:00的发言:

对于伤害麦田形象的重大失误,麦田要不要制定惩罚措施???

[em04][em04][em04]

作为麦田同仁,当相互学习,相互指教,更当相互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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