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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雨后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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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4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谢谢雨后彩虹过去的努力和为麦田的付出,可以看出你对麦田是非常热爱的,所有人都能感受到。

1、你没有做错
2、麦田也不会抹杀任何人的功劳
3、麦田更不会剥夺任何人的回忆
4、麦田、肇庆麦田需要所有人的努力

    作为一个管理者,在同类型的组织里做管理自然会有矛盾和冲突的地方,而且违背麦田的规定。麦田不强求任何人去或留,但麦田作为一个组织自然有选择的权力。现在只要求双重身分的管理者退出管理团,而不是退出麦田,如果你愿意,我们希望大家一辈子成为麦田志愿者,更欢迎大家多参加其他组织,为社会做贡献,这样的例子在麦田也很多。
    “五人小组”只是麦田分社的一个岗位,它不代表权力,更不代表荣誉。如果从管理者的身份回到志愿者的身份就失去“回忆”,就失去为麦田付出理由,就是失去帮助孩子的权利,这就解释不通了。作为一名麦田普通志愿者同样可以有“回忆”,同样可以为麦田、为孩子做出贡献。
    雨后彩虹说“错在我当初不应该发起肇庆麦田计划?”你要提醒我们什么呢?
    肇庆麦田的成长除了个人的努力,还要有总社的支持,有兄弟分社的支持,最重要的是有全体肇庆麦田志愿者的努力而成。
    请大家记住:你们付出不是给了麦田计划,而是给了大山里的孩子。
    每个麦田志愿者都要记住麦田的宗旨:帮助别人,快乐自己!我们加入了麦田,在帮助别人的时候你们获了朋友、收获了快乐。难道这不是回报吗?难道从管理者回到志愿者这些就会失去吗?
    “错在我当初不应该发起肇庆麦田计划?”当初发起的时候难道你不就是为了帮助孩子,收获朋友、收获快乐吗?这些都已经实现了,也做到了,那有什么错!所以你没错,麦田也没错。
    麦田给了你,给了大家一个平台,一个机会,大家也给了麦田一份支持。
    麦田计划一定会选择和支持遵守麦田规定,支持麦田原则的志愿者,哪怕最后只有一个人。
   

发表于 2007-10-14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最终的罢免(或是一种要求)是不是必须由全体肇麦通过?

还是你上面说了算?

发表于 2007-10-14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无意来逛下的~~~没想到看到彩虹要退出的事情.虽然没和彩虹打交道,但是我能理解你为麦田付出的努力~~~我们大家支持你,麦田也支持你~~~希望你还能继续和大家一起在麦田奋斗~~~!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4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mouse在2007-10-14 10:10:00的发言:

请问最终的罢免(或是一种要求)是不是必须由全体肇麦通过?

还是你上面说了算?

没有罢免,我们支持尊重和遵守麦田的规定的志愿者包括他们的投票。

发表于 2007-10-14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尊重

那必须组织会议 尽快让全体肇麦知道事情并作出全体的投票决定

而不是做出这样的一些独断的、没有经过大家讨论的、不成熟的行政行为。

你们作为上面的,应该想办法了解事情的本质与根源。为什么肇麦新召集人一上来,就发生这么多或严重得事情呢?

希望你们上层不要“官僚主义”...

这样严重的事情肯定存在管理上的莫大问题...为什么整个肇麦“管理层”集体出现(离、退、撤)的行为或思想呢?...你们想过没有?

发表于 2007-10-14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把握机会,说出我们自己的心声,作出属于我们的选择……

[em07]
发表于 2007-10-14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云想想

支持麦田计划总部

发表于 2007-10-14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老树皮在2007-10-14 10:03:00的发言:
很好理解,虽然麦田是一个志愿组织,但从管理的角度上和企业是一样的,换一个角度大家就会明白了,如果你是企业管理者,你能接受自己的管理人员同时也在别的企业担任管理吗?如果我是麦田的管理层,一定会选择和自己理念,观点比较一致,认同自己的管理制度的人。否则天天吵架,还用帮助孩子吗![em01]

支持。。所以。。不要次次讨论总是以吵架为结局。。希望大家都和平共处
发表于 2007-10-14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老树皮在2007-10-14 10:03:00的发言:
很好理解,虽然麦田是一个志愿组织,但从管理的角度上和企业是一样的,换一个角度大家就会明白了,如果你是企业管理者,你能接受自己的管理人员同时也在别的企业担任管理吗?如果我是麦田的管理层,一定会选择和自己理念,观点比较一致,认同自己的管理制度的人。否则天天吵架,还用帮助孩子吗![em01]

老树皮已经说的很明白了,支持!

发表于 2007-10-14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组织上有规定,那就把规定摆出来,用明文规章说话,通报大家,

怎么可以用XXX认为你不适合做XXX的来处理问题 解决问题呢?

难道我们的组织没有明文规章的吗?

依章办事才是根本....想当然做法很容易导致类似 “天天吵架”的行为的...

发表于 2007-10-14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mouse在2007-10-14 20:52:00的发言:

既然组织上有规定,那就把规定摆出来,用明文规章说话,通报大家,

怎么可以用XXX认为你不适合做XXX的来处理问题 解决问题呢?

难道我们的组织没有明文规章的吗?

依章办事才是根本....想当然做法很容易导致类似 “天天吵架”的行为的...

  一个连公告都不知道的人还把这样的话重复两遍.不可理解.

发表于 2007-10-14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肇麦必读——关于论坛

现在很多肇庆麦民都不留意麦田论坛,不关注麦田的新动向,也不了解麦田近期的活动。连我们自己搞活动都不清楚,要每个通知!所以,订了以下关于论坛的规定,希望大家以后都密切关注我们肇庆麦田的活动,也去了解一下总社现在的活动!请大家周知!

1、策划组成员:要时刻关注麦田计划的新措施、新动向(尽可能每天上来就看看);尽量参与总部发起的活动;积极发帖、回帖,每个季度最少发一个专帖

2、工作组成员:每周都要关注论坛,不少于3次!宣传组特别是网络宣传组更要及时搜索和麦田相关的资讯,迅速反映肇麦的每个新动向,也可以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建议,积极发帖、回帖,营造家的温馨气氛!

3、正式(实习)麦客:每月至少3次到论坛看看,了解关注新的活动!

以后新活动的通知按这个程序:

群出公告

论坛发帖(组织者发详细的活动安排)不在群空间发,群空间只是发表格类文件。

参加者跟帖报名(没时间的麦客跟帖请假)

组织者登记报名人数

不再逐一通知!!

----这些东西你们谁能做到?---你们谁做到了.怎么以前没有这么勤快啊.现在竟然这么勤快.呵呵喊民主么?民主的主体是什么?
发表于 2007-10-14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啊。。有个制度好
发表于 2007-10-22 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跟祈祷来到这里,是以因祈祷,是她对社会公益的热诚,对身边群众的关心,而不是因为大山的孩子,肇庆也是个山城,虽然在城区中心的人是小康起来了,但是肇庆城区周边,还有不少人生活在水深火热的赤贫之中,像外来工、拾荒者:无户口、无衣食、无瓦遮头,他们露宿路边和在工棚里,可为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还有怀集、封开、郁南、罗定这些省级贫困县,我就不多说了,如深圳麦田到郁南、罗定走访所见,满目沧然,像停留在50年代建国初期的面貌。四川云南大山里有穷人,广东、湖南、广西,这些小山里,穷人比比皆是。祈祷奉献的青春,是洒在了周遍的道路上,她没莫凡那样高瞻远瞩、长途跋涉地跑云南、跃四川……往往,伟人是看不到自己身边的阴暗影子的。

祈祷发起了大家,一起加入到义工行列,想的是身边的穷苦大众,做的是身边的事,关心的是可爱的同胞,这能说她错吗?

一直支持她,支持麦田的花姐,遭遇大变,祈祷虽然不当肇庆地区负责人了,但依然主动号召大家帮助花姐,向各方有能之士求援,帮花姐度过难关……然,所谓肇庆麦田负责人呢?屁都无放个,那时还有麦爱基金的。

现在的祈祷,或许她也累了,不是因为奉献在公益事业在,而是给拖了下无意义的权利斗争中。趁着现在让她冷静1下,全程投入,好好地举行婚礼,原主祝福他们。

发表于 2007-10-22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现在才看到这些话——也许有些迟,但是我个人也很感谢乐凌,能让我们从你的角度,看到祈祷的另一面。我们有更多的了解。

好人,一生平安……

发表于 2007-10-23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因为同意麦田的理念而加入麦田的。

不是因为某个人而加入。

不是因为莫凡的魅力,更不是因为祈祷的魅力。

既然加入了这个组织,我绝对服从组织的安排。

纷纷扰扰的声音,都静下来吧。

慈善,本来就是随性而为的事情。

不同意这组织的规定,离开便是了,用不着多说话的。

没人会否定麦民们曾努力出来的成绩的。

发表于 2007-10-23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cattyliang在2007-10-23 22:43:00的发言:

我是因为同意麦田的理念而加入麦田的。

不是因为某个人而加入。

不是因为莫凡的魅力,更不是因为祈祷的魅力。

既然加入了这个组织,我绝对服从组织的安排。

纷纷扰扰的声音,都静下来吧。

慈善,本来就是随性而为的事情。

不同意这组织的规定,离开便是了,用不着多说话的。

没人会否定麦民们曾努力出来的成绩的。

是的!我也是因为麦田才加入进来了,不是为了某个人!

我也曾对某个人说过:“不要因为某个人的言行决定自己的思想、行为和言行,那不是一个成熟人所为!”……

麦田肇庆现在恢复和谐和生机了,感谢大家的理性和坚持!

发表于 2007-10-24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15楼:

请用文明字眼!!相信有文化有素质的人都会做到!

我是否关心过花姐的事她自己很清楚,我也无需作什么解释!如果再看到某人用粗鄙的字眼,肇麦不欢迎你,麦田更蔑视你!请到其他地方放你的污染气体,别在麦田肇庆捣乱!!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24 23:43:12编辑过]
发表于 2007-10-25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15楼:

你错了,不是屁都无放个,而是只放了一个屁!屁散了之后什么也没留下了,只留下一片嘈杂声。

发表于 2007-10-25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在2007-10-25 15:02:00的发言:

回15楼:

你错了,不是屁都无放个,而是只放了一个屁!屁散了之后什么也没留下了,只留下一片嘈杂声。

    做事但求问心无愧,何必说太多!在对别人发表看法时,不妨反思一下自己又做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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