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出机制的定义已成立的地方项目团队在连续两年内(2023-2024)未有开展对应的项目活动或团队自主活动,同时团队评级分数较低,召集人及五人小组均无意愿继续管理团队或在该区域内开展项目及活动,可自主提出团队退出申请,无限期停止该团队一切事务。或由协调委员会与召集人及五人小组沟通后(或沟通不畅)决定该团队退出。同时,当团队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出现违法操作、违反麦田相关规则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制度、管理制度等)的情况时,协调委员会有权要求团队退出。
团队退出申请提出后由协调委员会负责审核该申请,审核通过后团队一切事务停止,直至有新的召集人重组团队时才可完成团队成立申请,重新成立团队后才可以继续开展以往团队业务。
2、 退出申请处理流程1) 意向申报:当团队接受到委员会提出退出请求或团队自主提出退出申请时,召集人或五人小组核心代表联系麦客中心麦可可(微信号:MTmaikeke)说明退出意向,提交书面申请表说明团队目前情况,听取协调委员会相关意见。
2) 申请评估:与需要退出的项目团队全体管理小组成员及召集人,约时间进行一次线上访谈,了解该团队现状及卡点,以及收集管理小组成员对于团队目前现状的认知。(必要时可增加一次召集人个人面谈)
3) 意向调研:针对团队退出申请,团队有义务配合协调委员会完成组织调研工作。调研退出申请的团队目前核心五人小组及核心志愿者是否有意向担任团队召集人一职。如有,可进行团队换届流程,并继续团队活动,退出申请驳回;如无,则继续退出申请流程。
4) 签署承诺书:退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召集人及五人小组需签署《xx项目团队退出团队活动协议书》,遵守协议书中的相关约定。完成签署后,将团队管理权及志愿者管理群等相关权限交回基金会管理。
a) 协议书:
b) 团队情况调研记录表(委员会调研填写)
c) 团队活动数记录表:
3、 由协调委员会代为发起退出申请当协调委员会在发现地方项目团队连续2年(2023-2024)并未开展项目及活动时,有权主动向团队召集人及核心五人小组提出团队退出申请。当协调委员会主动提出团队退出申请时,召集人及核心小组有义务向协调委员会说明团队实际情况:如团队依旧想继续开展活动并在近期有一定团队规划,可向协调委员会说明具体情况,提交近期团队规划资料并请求撤回退出申请。如无,则按照团队退出流程完成团队退出。
当委员会发现团队出现违规行为时,有权向该团队发起退出申请,团队应配合完成退出或整改工作。
4、 其他情况1) 情况1:团队召集人及核心小组均想继续保持团队开展活动(缓冲期说明)
当团队召集人及核心小组想要继续开展活动,但因其他原因暂时无法开展时(例如:召集人近期时间问题、目前团队遇到卡点问题等等),可向协调委员会申请缓冲时间,在缓冲时间内,团队可进行团队内部自行调整,缓冲期结束前需提交一份近期团队规划至协调委员会,协调委员会再对该团队进行评估是否需要启动退出。(注:缓冲期即申请日起,不可超过6个月)
2) 情况2:当委员会发起退出申请但团队无回应时(静默期说明)
当委员会向团队发起退出申请时,团队有义务配合委员会完成退出申请的调研及后续处理工作(如退出协议书签署等)。如团队在7天内无任何回应,则自动进入静默期,静默期为30天。静默期结束前团队未进行应诉,则视为团队自动放弃调整机会,默认团队同意退出,后续委员会有权直接公示团队退出事宜。
3) 情况3:团队召集人不想继续管理团队,但核心小组希望继续保持开展活动
当团队召集人因个人原因不想继续管理团队,但核心小组成员希望保持团队继续开展活动时,可启用改选机制,完成召集人改选。改选机制详见第五部分。
五、 改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