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十堰麦田 于 2016-4-16 15:39 编辑
麦田计划十堰团队 骨干志愿者认证及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更好地进行麦田计划十堰团队的志愿者管理工作,让志愿者更加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按照岗位工作规范完成麦田的工作,鼓励麦友们更多参与团队事务,同时充分调动新老麦友的活动积极性,现决定试行麦田计划十堰团队骨干志愿者认证及管理办法。 二、意义:设置骨干志愿者利于以下四方面工作的开展: 1、骨干志愿者的工作明确,有利于十堰团队开展各项人事工作,便于工作联络,知道具体工作找哪一位解决,也便于日后的招聘和培训; 2、有利于激励其他志愿者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实际有效的工作活动中; 3、明确工作范畴和责任,提高十堰团队的执行力与工作效率; 4、优化人员结构,不断发现更优秀的志愿者。 三、认证条件及标准: 1、团队各工作组工作人员自然为骨干志愿者,由各工作组根据岗位工作需要招聘选拔,报秘书组备案;
2、一年内参加过两次以上团队正式活动的总社认证志愿者;
3、一年内担任过一次活动领队或者两次活动小组长的志愿者。 说明: 1)团队的正式活动是指发放、走访、回访、项目考察、项目实施、图展、仓库整理等活动,不包括以麦田名义发起的各类培训、会议、捐款、户外运动、聚餐、游玩等活动; 2)上述活动考核次数,以现场签到表为准;幕后志愿者以工作组考核为准。 四、认证流程:
1.符合认证条件的志愿者本人自愿申请; 2.申请者须认真详实填写申报表和个人信息表; 3.十堰麦田秘书组根据认证条件及个人填写的申请表予以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授予骨干志愿者资格,并发放骨干志愿者编号及骨干志愿者工作证; 4.每半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3月15日以前和9月15日以前。 五、骨干志愿者资格的取消: 骨干志愿者资格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经秘书组审核,符合标准的骨干志愿者资格顺延一年,不需要重新申请。有下列情况者将取消骨干志愿者资格: 1、有违麦田计划宗旨或违反国家法纪者; 2、言行有违麦田计划志愿者行为规范条例,经告诫仍未能改正者; 3、自愿退出麦田计划十堰团队者; 4、因个人原因造成有损麦田形象和声誉,被举报核实者; 5、参加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两次以上(含两次)不服从领队或组长安排者;
6. 两次以上(含两次)跟帖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活动者。 六、骨干志愿者的权利: 1、在十堰团队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经授权,可以以十堰麦田骨干志愿者名义组织举办符合麦田计划宗旨的活动并获得相应的指导和协助; 3、分享十堰团队的信息资源及对外交流、学习机会; 4、搜集和整理志愿者的意见和建议,提交给相关小组负责人、召集人或者五人组成员。 七、骨干志愿者的义务:
1、身体力行并主动传播麦田计划的宗旨; 2、自觉遵守麦田计划的章程; 3、主动维护麦田计划的权益和声誉; 4、主动为麦田计划提供志愿服务。 八、活动过程中骨干志愿者行为规范: 1、语言规范:在参与十堰麦田所有活动过程中,必须使用礼貌用语,语气温和,音量适中,禁止出现粗言秽语; 2、行为规范:以主动热情的态度对待活动所有参与者,做好应答解释和记录工作。接受群众咨询时应起立,面带微笑,耐心解释。不做与该活动无关的事,活动现场一律不准抽烟,不准玩与活动无关的游戏,志愿者之间交流应大方得体,整个活动过程必须保持现场的整洁; 3、仪表规范:原则上参加活动的骨干志愿者应按要求穿着麦田工作服,并保持服装的干净整洁,佩戴岗位志愿者工作证,如遇特殊情况未能穿志愿者服而着便装参加活动的,不得着奇装异服(如颜色怪异、暴露部分较多等与活动环境不相称的服装)。 以上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至10月15日止为意见征求时间; 目前作为正式规定实施。
麦田计划十堰团队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2016.4.8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