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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公益组织创始人“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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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3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受访 嘉宾



曾世逸:昆明真善美书家创始人、南都银杏伙伴



向荣: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研究所所长、博士



赶来:“幸福时光”公益团队核心成员、白领





7月12日,对于曾世逸及刚过了五周岁生日的昆明真善美书家而言,无疑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刻骨铭心、大快人心”,曾世逸用这两个成语来形容自己的心情。当天,作为创始人的他做出了人生中的一个重大决定——引咎辞职,不再担任真善美书家主要负责人。换言之,即尝试“创始人死去”。

自从2008年参加一次公益机构培训后,曾世逸就特别期待“创始人死去”。时隔3年,他对培训过程中的一次情景体验记忆犹新:蓝天白云下,你穿过一片草地,来到一座墓碑前,你最希望写下的墓志铭是什么?人生最后的24小时,你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

关于墓志铭,曾世逸最想写的就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至于最想做的事,他脑海中却冒出这样一个念头:我得在24小时内为真善美书家找个优秀的接班人。由此,他开始思考——如果有一天创始人“死去”,留下的公益组织该何去何从?最终,他选择尝试践行“创始人死去”这一理念。

至于践行的成效如何,不妨拭目以待。现如今,我们最关心的是,公益组织的创始人应该如何扮演好他的角色?创始人真是无可替代不可或缺的吗?如果有一天,他们真的离去,留下的公益组织该何去何从?本期公益圆桌将围绕“创始人死去”这一话题展开讨论。

创始人必须有气概,勇担当

云信:请介绍自己所在团队的创始人或自己创办公益组织的缘起。

赶来:“幸福时光”公益团队的发起人叫罗建,当时《士兵突击》热播,作为“突迷”,他在百度贴吧发了一份倡议:“希望所有突迷携手共建一所希望小学。”他并未考虑方案问题,只想提个建议,也就是说,他并未将自己当成是活动领导人,而是初始召集者。最初参加的几名网友则以无比热情的主人翁态度积极投入到组织工作中去,迅速成立了一个核心工作小组来引领活动的开展。可见,“幸福时光”的发起人是罗建,创始人却是一小群人。

曾世逸:2006年6月,我与两个朋友捣鼓着创业,一同注册了“真善美文化传播公司”。我在学习期间就为当年“西南联大”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思想境界所吸引,由此萌发了想用一己之力助推“西南联大荣光重现”的想法,让众多云南学子不出云南就能听到高水平的讲座。当时真善美的运作,主要是通过邀请学者来昆明做讲座,同时也在本地组织些日常性的学术交流活动。云信:在你看来,何谓成功的公益团队创始人?他(她)要具备哪些共性的素质?

赶来:“幸福时光”得以诞生,源于罗建及最初的参与者们的善良、热情和起而行之的勇气,我想这是所有公益团队创始人所共有的素质。另外,我觉得公益团队和任何企业都一样,在不同发展阶段,对其创始人或核心领导人的能力都有不同的要求。

曾世逸:一个优秀的创始人,首先必须有气概,勇于担当;其次,应该拥有统筹全局的能力,全面、准确,颇具远见。另外,除了能够带领团队强力拓展自己的理念外,还要善于调动团队成员的力量,注重支持别人、尊重别人。

向荣:一般来说,公益组织创始人都具备以下几个特性:不甘寂寞,不满足于现状;有担当,敢于承担风险;开放,不断吸收和学习新鲜事物;有团队合作精神,愿为他人做嫁衣;理想主义者。

“死去”有利于摆脱创始人阴影

云信:在团队创立和发展进程中,团队创始人应扮演什么角色?

赶来:创始人对于组织成员先天具有一种精神感召力,如果他(她)能跟随甚至领先于团队的成长,始终发挥核心领导的作用,则能对组织产生巨大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但根据实际情况来看,许多公益组织创始人的产生都是“赶上了”,最早发起、最早参与,当组织形成后自然而然就成了领导人。随着活动领域的拓展、工作强度和复杂性的增加、人员的不断发展壮大,他个人的能力和精力就有可能跟不上。

云信:创始人真是不可或缺的吗?创始人选择离开,会给团队带来什么影响?

赶来:创始人的离开可能会对组织成员造成一定情绪上的困扰,但如果接班人的能力足以胜任且团队建设做得好,工作能够不依赖于个人而有序进行,则没有人是不可或缺的。

曾世逸:“创始人死去”有利于摆脱创始人阴影,利于创始人、同伴进一步成长及机构持续和创新。我创办真善美书家已逾5年,虽有成绩,但问题也不少,我的缺点因我是负责人而有更大影响,我的错误也带来更大的代价和风险。我不当负责人更有利于大家来解决我及我带给团队的问题。

我隐退那天,继任者鹏辉就职演说时有“真善美书家一日不走出困境,我一日不结婚”的誓言,整个团队也斗志昂扬。以前我总在负责人的位置讲话,第一次把位置摆低了、谦虚了,更多倾听和理解,反而学到更多。

云信:针对曾世逸引咎辞职你怎么看?你是否支持“创始人死去”?

赶来:从为继任者破除创始人迷信、开拓创新的角度考虑,我支持“创始人死去”。考虑到公众对创始人的认知度,及组织成员可能对其存在某种特殊情结,建议可让创始人作为组织的代言人出席某些活动,或代表组织签订相关协议等。

向荣:公益组织的创始人变成终身制,往往会因一个人的思维惯性导致团队固守成规,制约了组织的发展。因此,一个健康的组织应开放灵活,适时进行自我革命。曾世逸能够尝试突破“创始人死去”,显然是非常难能可贵且值得肯定的,这对公益组织的良性发展是一种好的积极的推动。

但要注意的是,他的退出是否真能解决组织所面临的困境?真到了他该离开的时候吗?我想,这可能需要一番客观理性的评估,以确保组织在离开他后还能继续按其创始之初的使命坚持下去。毕竟,真善美书家刚过5岁生日,5岁对于一个公益组织来说还年轻,所以我有些担心。

一开始就要培养“接班人”

云信:作为创始人或核心成员,你是否想过培养接班人这一问题?

赶来:“幸福时光”所有人都是利用业余时间参与的,任何人都可能因任何原因而导致“心有余而力不足”。实际上,“幸福时光”的发起人罗建在活动开展不久,就由于不具备工作条件而退出了核心层,核心层的成员也经过一些更替。因此“培养接班人”不是想不想的问题,而是现实的需要。

不管我是否“离开”,从发挥团队能效的角度考虑,我们最需要做的也是尽可能多培养骨干力量,尽量分享信息、传递经验,让架构中的各部门在意识上和能力上都能够自主开展工作。这样才能保证组织的发展不受任何个人离开的影响。

向荣:人生的最后24小时,曾世逸想的是尽快找接班人,这其实也暴露出一个问题:任何组织从一开始就不是个人或某几个人所拥有的。因此,从一开始就应该考虑,如果创始人不在了,组织依然存在,依然可以延续下去。即从一开始就应该注重接班人的培养机制,最好是在加强组织文化建设的过程中践行梯队培养。
曾世逸:“创始人死去”是2008年参加草根协办营以来我特别期待的事,近年尤甚。近期年中工作会前后,我再次提出隐退的想法,终于获得大伙认可。不过这是在盲目乐观、急速扩张带来挫折时的引咎辞职,而且是半退,但这意味着团队问责制度的开始,也更有利于继任者解决创始人问题、破除创始人迷信从而开拓创新。

由于是困难时期,也由于我自己盲目乐观给团队带来较大困难和风险,所以我暂不全退。虽然我不做主要负责人了,但我必须配合、支持新人,我要帮助他们筹集资源,但不干扰他们的工作。除非我认为有重大风险,否则我都不发言、不表态,支持继任者真正负责、真有权威、敢于创新和试错,绝不做“太上皇”。

所有人问所有人

公益组织创始人要不要“死去”?

@我们的自由天空_OFS:国内民间公益组织的创始人大多比机构本身有影响力,自然缘于创始人的贡献和能力。但公益组织不能变成私人俱乐部,抛开使命和服务对象仅凭个人喜好做决策,机构无论大小最终都需要制度化,即便创始人“死去”依然能良好运转。

@昊亮:我所熟悉的环保组织,凡创始人在的多兴旺壮大,创始人不在的多风雨飘摇,请“创始人死去”的理论倡导者教导下该如何吧?我觉得“死去”的理论从长远来看没错,但是恐怕现在还不是时候,应该更适用于一个的较长历史的成熟进入瓶颈的组织。现在中国公益组织普遍在婴儿期,死个头啊。

@安大头在路上:NGOer不仅要向公众推广公益理念,使之延续,内部也应该有有效的团队理念建设,创始人甚至应该有意识地培养“传承人”,否则建立下的影响和资源会渐行渐损。学校公益社团都会出现断层难以延续的尴尬…唉…

@公益慈善论坛小妖:公益组织的始人应当在“适当”时“死去”。当“死去”时,应该是最开心、最欣慰的事,因为公益后续力量庞大而且能走的更好!
发表于 2011-8-23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占个位再慢慢看吧
 楼主| 发表于 2011-8-23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认真的看哦
发表于 2011-8-23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长我也占个位置再看
发表于 2011-8-23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毫无疑问,肯定会死的,这个没有人不信吧
发表于 2011-8-23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益组织的创始人应当在“适当”时“死去”,“死去”是为了有更好的后续之人接力,为了让公益事业做得更好!
发表于 2011-8-23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设想未来里面

莫凡不就是这么设想的么
发表于 2011-8-23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我在NGO交流网站看过这篇文藏~
发表于 2011-8-23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精神永存!
发表于 2011-8-24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麦田的灵魂你们知道的
发表于 2011-8-24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开是必然,只是时间问题吧!
发表于 2011-8-24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死,看着总是不爽。
说离开舒服些。
发表于 2011-9-16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真的有这一天,放心会有我们的下一代来接班的。呵呵
发表于 2017-12-7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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