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637|回复: 0

2010.12.21日南方都市报报导麦田:“微民”当选公益人物 “微博女王”姚晨颁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2-21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麦田 于 2010-12-21 20:19 编辑

“微民”当选公益人物 “微博女王”姚晨颁奖“责任中国”2010公益盛典昨晚开幕,颁出五项大奖
汇聚爱暖中国,“责任中国”2010公益盛典昨晚8时在广州星海音乐厅隆重举行。包括“微民”在内的19位公益人物或组织分享了公益人物、公益行动、公益组织、公益思想、年度致敬五项大奖(详见左侧名单)。

(
    “责任中国”2010公益盛典昨晚在星海音乐厅隆重举行,现场颁发公益人物、公益行动、公益组织、公益思想和年度致敬五项大奖。 南都记者 张志韬 摄
    “微民”(微博用户)当选公益人物,“微博女王”姚晨现场给“微民”颁奖。汇聚爱暖中国,“责任中国”2010公益盛典昨晚8时在广州星海音乐厅隆重举行。包括“微民”在内的19位公益人物或组织分享了公益人物、公益行动、公益组织、公益思想、年度致敬五项大奖(详见左侧名单)。获得本届盛典公益思想奖的徐永光先生称:这个盛典独特的地方在于其方向感非常好,坚持这个方向下去,它将不光是对中国公益方向起到引领作用,同时还能提升广东率先在全国推动“全民公益”的影响力和地位。

    “培养合格公民必经公益实践”

    由南方都市报和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主办,广东省慈善总会·南都爱心点对点公益基金和时代地产慈善基金会联合主办的汇聚爱暖中国“责任中国”2010公益盛典,昨天在“大嘴美人”姚晨的姚式幽默中开场。“什么样的男性最有魅力?我的回答是具备责任感的男性更容易获得女性的青睐,不光是男性,女性也是如此,具有责任感的人,更容易赢得周围人的信任”。

    “首届‘责任中国’公益盛典的主题是‘汇聚爱 暖中国’,我们希望借助这个公益表彰大会,搭建一个爱心汇集交流的平台,并通过对公益组织、企业和个人以及其他公益行动的表彰,来积极倡导传播‘人人可为,人人可享’的现代公益慈善理念,”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董事长、南方日报社社长杨兴锋在致辞中称,“半个月前举行的‘全民公益’论坛,论坛吹响了‘从富人慈善到全民公益’转型的号角,与会专家形成共识中国公益事业将要全面提速。可以说,公益实践是培养合格公民的必经之途,公民公益正是构筑现代文明和谐社会的重要主体。我们要不断提倡‘人人可为’的公益思想,不断创新公益模式,通过创新公益模式带来的新鲜体验,吸引更多的年轻一代参与到公益事业中来,使公益事业不断保持活力,永续生机”。

    联合主办方时代地产慈善基金会会长李一萍在致辞中表示:“站在这里,更多了一份意义,因为今夜将培育更多的爱心种子,且生长发芽,并传播到整个中国,我们愿意做公益事业的基石,为更多的人呐喊助威,让更多的人跟我们并肩前行”。在她看来,“这次活动是真正的关注公众的评选,希望通过评选打造公益品牌,让全社会更多地关注默默无闻和坚持不懈的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

    “今日的广州天气虽然很冷,但是今天的现场充满暖意”,共青团广州市委书记王焕清感慨“今天在此表彰热心公益事业,勇担公益事业的项目团体和个人,是一次深度促进公益事业交流的平台,对于推进公益事业和志愿者事业实现新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微民”当选年度公益人物

    以“公益———公民在行动”为主旨的本届盛典,共评选出的“公益行动”、“公益人物”、“公益组织”、“公益思想”和“年度致敬”五项大奖,分别由“上海11·15特大火灾 市民悼念与救助行动”、“微民”、徐永光等19人或组织获得。

    他们或因优雅的行动,在“大灾大难中的生命体认,构成社会成员命运相连的心灵通道,不止于唏嘘哀叹,而且有尊严的行动”。或“以微博而民,将微弱、分散的个体为公益而集结,成为助推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亦或“以问题意识,以躬身实践,以始终在场,标定了在中国社会公益领域不容跳过的历史贡献”。

    昨天掌声引爆的环节是“微博女王”姚晨给“微民”颁奖。她说“这个奖杯虽然没有实质的领奖者,但它一定会在我们每个微民的心中,我们微小但是巨大着”。

    盛典评审委员会主席、香港中文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主任陈健民昨在现场解析了19获奖嘉宾的“共同点”,他们都有基本的公益理念,他们侧重于公益实践,他们在行动,且在公益行动中有创新意识或公益领域内有示范意义。

    “希望建立新时代的公益理念”

    在盛典的“专家访谈”环节,本届盛典评审委员会主席、香港中文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主任陈健民对本届公益盛典的宗旨、奖项设置和评选标准进行了阐述。“我觉得这个奖的最大特色是‘希望建立新时代的公益理念’。这样的公益理念应包括:权利的意识,即不仅仅是指自己的权益,也要尊重和维护他人的权益。此外就是参与意识。不单看到他人遇到问题要自己去帮助,要推动更多的人去做。要看被帮助的人和参与人共同的成长,这一点很重要的。第三宽容。在工作过程中,我们要懂得去尊重别人不同的意见,不歧视,通过对话解决问题。共同建立现代的公益理念”。

    担任昨天盛典颁奖嘉宾的广州市政协秘书长李维杰,在颁奖时亦忍不住感慨:“我想占用大家两分钟的时间,我原来在政府工作也管过慈善事业,今天的盛典,作为社会组织能搞成这个样子,我想说‘你们是公益盛典的英雄,你们是公益领域里的栋梁’。慈善事业不好搞,中国的慈善事业有你们这样的理念和行动,一定会搞得越来越好。我注意到今天的盛典是四方面军来共同主办,包括慈善会,企业,共青团广州市委,南方都市报。我相信这四方面军共同努力,中国的慈善事业,广东的慈善事业,一定会搞得更好”。

    广东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先胜先生昨晚在上台颁奖时透露:“广东正在准备制定慈善条例,不久之后会将条例的草案上网公示。他希望在座的各位和广大市民能积极参与讨论,以制定一个好的游戏规则,促进慈善事业和公益事业的发展。

    更多内容详见今日“责任中国2010公益盛典”特刊

    现场

    姚晨为“微民”颁奖时感慨:

    我们微小但是巨大着

    “现场有多少人是微博用户,又有多少人曾经在微博上写过或转发过公益慈善短信的?”当公益盛典主持人梁永斌抛出这个问题时,现场刷刷地举起了很多双手,“那么恭喜所有微博的公民们,也就是微民,获得本年度公益人物奖”。而被誉为“微博女王”的姚晨亲自颁发该奖项,她感慨地说,“这个奖杯虽然没有实质的领奖者,但它一定会在我们每个微民的心中,我们微小但是巨大着”。

    因微博而名、视微博如家的网民群体——— 微民成为公益人物得奖者,是本次公益盛典的一大关注点。2010年,诸多微民行动开启了一个公益慈善活动的微时代。提名该候选人的评委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师曾志提到,从“茶缸”微博网站的捐米计划——— 每新增一位注册会员,网站即捐出10粒米,网友每写一篇微博,网站即捐出一粒米,到广州微博红人梁树新在微博上发起的“铅笔换校舍”活动,以及网络微博中盛行的“转发微博获捐助”活动,以互联网为中介,微民们用最简单的方式,以日常网络生活中的举手之劳为人们送去帮助,让人们达到了公益的目的。

    花絮

    最低碳的怀念

    昨天的欢庆现场,最沉默的一幕是盛典的“特别怀念”环节。对已故的“自然之友”的创始人之一、中国民间环保的启蒙先驱梁从诫先生的致敬和怀念。

    远在京城的梁从诫之妻、方晶女士为了秉承梁先一贯的环保理念,她决定放弃来回飞行所耗资源,未抵现场,而是以信件表心声。(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方晶女士的信中称“他是一个普通人,是一个节俭的人……他是一个低调的人,主张环境保护不唱高调,不做绿色救世主。关心环境保护的人应该热爱大自然,要真心实意,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他就是这样身体力行的。”

    信的最后,方晶女士表示,“纪念他,就是要把这些精神坚持下去“。

    获奖名单

    ●公益行动奖

    1.麦田计划

    2.多背一公斤

    3.灯塔计划

    4.广州市华正道物流有限公司

    5.北京市西部阳光农村发展基金会



    6 .番禺居民绿色家庭-社区垃圾分类倡导行动

    7.拜客·广州

    8.广东狮子会“视觉第一”行动

    9.广东省汉达康福协会

    10.上海11·15特大火灾 市民悼念与救助行动

    ●公益人物奖

    1.郑卫宁

    2.郭建梅(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3.胡明(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4.“微民”

    ●公益组织奖:乐施会

    ●公益思想奖:徐永光

    ●“责任中国”年度致敬大奖

    1.李连杰

    2.中山大学

    3.中国扶贫基金会

    采写:南都记者 秦鸿雁 李拉

原文地址:http://gcontent.oeeee.com/6/eb/6 ... log/a66/4ded26.html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麦田计划 ( 粤ICP备12076381号-3 )

GMT+8, 2024-4-28 15:28 , Processed in 0.079162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