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麦田智库

【智库讨论】麦田智库讨论总结第一期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1-1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了,还在回味中。
发表于 2010-11-1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发表于 2010-11-1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嗯,仔细看完了。我突然发现,第一天就加入智库群了,但是上面的这些讨论我居然都没有遇上的,看来晚上没有 ...
小鱼要加油 发表于 2010-11-1 10:14

同学,你难道从来不看群邮件的么……
这些大部分都在群邮件里讨论的啊
发表于 2010-11-1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北北,全人民爱你。
一十 发表于 2010-11-1 17:03


一十,你太那个那个了……
我这么人见人爱
有人是要有意见滴呀……
哎呀呀,你很危险啊……
发表于 2010-11-2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北北,辛苦你了!!
发表于 2010-11-2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学,你难道从来不看群邮件的么……
这些大部分都在群邮件里讨论的啊
北北 发表于 2010-11-1 23:56


我的群邮件,突然发现堆了好几十封了。。。。
发表于 2010-11-2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辛苦了,不错,继续加油!期待麦田更完善.
发表于 2010-11-3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好!
越来越规范了,真好!
有个基金会这坚强后盾,咱以后再上山下乡就更得力了,真好!
发表于 2010-11-4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来说就是基金会是弄钱的,麦田计划是负责花钱的。这句话对我来说解释了个问题,非常好!有个问题想请教,在麦田总社和分社之间还能不能有个机构?比如说,我们麦田在云南有二个分社。一是麦田昆明分社,另一个云龙分社。由于麦田在云南的影响越来越大,加之云南又是个贫困学生较多的地区,很多地方都有需要得到资助的学生,而如果只靠云南这二个分社的志愿者来开展活动,那么基本上不可能实现的,我们有个想法,就是多在县份上发展志愿者,然后通过当地志愿者来做一些具体工作,这些志愿者能归属一个机构来管理,负责培训当地志愿者、安排走访之类的工作。所以想知道能不能组建成一个能够领导云南麦田工作的,又归属总社管的这么一个机构。
发表于 2010-11-5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9# 麦田山人



    收到山人的意见
我会发智库群让大家来讨论的
下期总结希望能有一个大概的想法出来
发表于 2010-11-5 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也了解更多,由于基金会刚刚成立肯定会遇到很多实际问题,相信麦田会处理好这个过渡时期,涉及到钱的事的确很敏感。但是只要继续保持财务透明度更细化相信每个捐赠人都会支持!
由于现在成立麦田教育基金会了,虽然说和麦田计划是分开的,但是就是因为麦田计划才会成立基金会,以后麦田的所有活动都是会影响到基金会的声誉和发展,我建议以后每个分社的活动每次活动前都先申报总部批准后再来实施这样才会更规范。
发表于 2010-11-5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想询问一下,我们组织活动时一直有收取参加志愿者的活动经费15元/人,其实参加活动的次数越多,付出的经济也越多,因为中间还存在交通费、生活费。特别是深圳,根据以往的经验,参加活动的大部分是普通打工者。
发表于 2010-11-5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0# 北北


    谢谢
发表于 2010-11-7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时候,成熟的理性思维,是需要我们仰望的。。。。
发表于 2010-11-10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 123缘分


    收到!
发表于 2010-11-10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2# 明明


    你好,关于活动经费的事儿,希望能和你邮件沟通一下,麻烦你告诉一下我你的邮箱……
其他建议已收到
发表于 2010-11-10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半天还是没有弄明白,偶继续流口水深情关注!
发表于 2010-11-10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待回复中。。。。。。。。。
发表于 2010-11-22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麦田智库

太棒了!麦田越来越强大了e!
发表于 2011-2-8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麦田的人才太多了!学习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麦田计划 ( 粤ICP备12076381号-3 )

GMT+8, 2024-4-29 01:02 , Processed in 0.098574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