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破衣

关于<<章程>>及管理团队建制的提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0-9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湘麦确实人才济济,阿飞,天龙,阳关都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啊。

大家加油吧!一起做好麦田

 楼主| 发表于 2007-10-9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柒柒也是 恭喜湖南 希望麦田今后在湖南走的更远 更好 希望湖南以后为麦田输送更多更好的人才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4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收集意见进如倒记时 请大家继续耐心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7 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章程已更新....
发表于 2007-10-18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em01]
发表于 2007-10-21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破衣大哥有才.

支持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2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涟漪梵在2007-10-21 13:41:00的发言:

破衣大哥有才.

支持了.

 ....呵呵 谢谢其实这里的每一个字都是大家共同的智慧结晶.我可没有那么厉害哈.

     欢迎大家继续提意见来完善它.估计这两天就要发公告正式宣布麦田新章程了呢.

发表于 2007-10-22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破衣辛苦了

喝一杯

[em10]
发表于 2007-10-22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叫厉害虾[em04][em04][em04]
发表于 2007-10-22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一直支持着.
发表于 2007-10-23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麦田计划所有成员,必需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有关条文.不得参与任何非法宗教及非法政治性活动和集会

1.任何参与麦田计划的国内外人士,必需认可中国共产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导.

2.参与麦田计划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麦田计划活动时进行任何非法宗教和非法政治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种法律法规.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3.麦田计划现在属于未能在国家有关部门注册的民间自发性社会公益组织.在国家法律法规正在完善的今天,麦田计划将努力争取国家法律支持,政府行政监督,政府财务审核,从而在造福于社会的同时,又能得到政府各方面的支持.

太过了吧,麦田不是政治团体,麦田的定位应该也只能是纯民间的助学组织!我们只要说明要遵守国家法律即可!

第五章:积极打造一个快乐共享的麦田.营造轻松参与,资源共享的助学氛围.

这个提法不错,麦田除了要为山那边的孩子实现梦想外,也应致力于打造一个快乐的麦田,让每一个麦民因为麦田而自豪,这两点同等重要!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3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闲云中的野鹤 现在麦田虽然不是行政单位 但是毕竟是个社会组织 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的一个社会组织 有些东西还是要的 曾经有人提过麦田先在香港注册的问题 我当时也想过 为什么不能在国内通过努力注册成功呢 为什么要在香港或者其他地方注册呢 毕竟麦田计划的参加者大多是中国大陆人啊 其实支持国家立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

---

发表于 2007-10-28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

发表于 2007-10-28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祝愿改革成功

发表于 2007-10-28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监事会应该是最高监督机构,不是最高管理机构,理事会应该是最高管理和执行机构,这还请破衣考虑下,大家也提点意见
 楼主| 发表于 2007-11-5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这个东西还不能让马上沉了呢 呵呵
发表于 2011-5-30 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em01].....
发表于 2011-6-4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要持之以恒的坚持
发表于 2011-6-4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要持之以恒的坚持
浅白 发表于 2011-6-4 14:02



    说的太好了
发表于 2011-6-4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9# 牧野流星


    身体力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麦田计划 ( 粤ICP备12076381号-3 )

GMT+8, 2024-4-27 22:42 , Processed in 0.091986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