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河池麦田

麦田计划河池团队筹备小组成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4-13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4-13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需要了,太需要了。强烈支持!
发表于 2013-4-15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一起加油吧!!
发表于 2013-4-16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已久,终于要落成了,家乡的亲们,你们辛苦了!!!
相信我们的团队会越做越好的!!!
让我们一起努力加油吧!!
发表于 2013-4-16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这爱的种子越洒越多,而且会长的越来越茂盛喔
发表于 2013-5-15 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6# 大话王


   
发表于 2013-5-15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开心看着广西麦田一步步壮大,南宁,柳州,河池,百色——早晚有一天我会回去的,加油!
发表于 2013-5-15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活动版块发帖仅限于相应主题内容帖子,发帖请对应版块,新地区在有能力独立开展活动前不应有地名加麦田称呼格式.新地区要发展,要多和相关负责人联系,一是向周边成熟团队学习开展活动及团队事务往来,另外可以和我交流,会尽力帮助新地区茁壮成长,以便地区能更快更好的发展起来.现将您的帖子转至广西区域的其他地区版块,请注意,以后非活动帖都发到其他地区版块.
发表于 2013-5-15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9# 浅白


    在论坛注册“河池麦田”ID及在论坛发布“麦田计划河池团队筹备小组成立”这帖子前都是和种子联系过的。做得不好的地方我们及时改正。
发表于 2013-5-15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0# 麦海

没有说做得不好,是怎样做可能更好些,论坛制度版块多看下,其中也有团队成立要求帖,可以参看下,帮助发展.
发表于 2013-5-15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骨干成员看制度版块,一是活动事务,二是发帖要求.三是麦田制度,都可以重点看下
发表于 2013-5-15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8# 天河小百


   
发表于 2013-5-21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
发表于 2014-6-18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人~~~
我来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麦田计划 ( 粤ICP备12076381号-3 )

GMT+8, 2024-4-20 18:24 , Processed in 0.083524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