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走过麦田

走过麦田论坛版主职责及管理制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7-28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员职责呢?
发表于 2006-7-28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顺子在2006-7-28 9:42:00的发言:
管理员职责呢?

[em01][em01]人力部安排顺子同志拟一个!!
发表于 2006-7-28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今年工作忙!我可能做不了板猪,只能向小笨笨丫头辞职咧!

发表于 2006-7-28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大叔!!!努力工作,多挣钱钱!!![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6-7-29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报道

发表于 2006-7-29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欢欢真乖!!不过报到帖在网站管理区喔!
发表于 2006-7-29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
发表于 2006-7-31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报到,学习中
发表于 2006-7-31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发表于 2006-8-29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看一遍

   觉得还是有些问题

   比如.青苗,捐物等板块的帖子回复问题没有详细要求,这个是个露洞需要补充下

   1.特别是青苗和捐物板块对新问题的恢复一定要快.每天必须版主亲自上线一次.如果有事不能上线要交代有关人员注意察看并及时回复.不要因此而打击了大家的积极性.而这件事一定要版主做

   2.遇到特殊的版主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和管理员或相关人员及时沟通信息.不可拖拉.24小时内必须及时给于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

   3.遇到特殊资助人和特殊资助要求的人论坛不能直接快速交流的要及时以QQ或麦田短信,或油箱的形式交流清楚,并将沟通相关结果上报管理员或有关人员

    ------这里主要考虑到青苗在麦田所占位置的重要性.所以提出这样的建议.希望大家能给于认可或提出质疑.

     

发表于 2006-8-29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em17][em17][em17][em17]
发表于 2006-9-20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記在心里了.
发表于 2007-1-24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文不文,武不武的感觉,小孩过家家了
发表于 2007-6-13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一个星期要报道两次吗??我刚知道[em06]
发表于 2007-7-4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了解了...
发表于 2007-8-6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个
发表于 2008-9-13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 ...
发表于 2008-9-13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鼎力支持
发表于 2008-9-13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做管理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麦田计划 ( 粤ICP备12076381号-3 )

GMT+8, 2024-11-22 07:24 , Processed in 0.072763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