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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召集人及五人小组管理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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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1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麦田召集人及五人小组管理守则


前言
召集人及五人小组作为麦田志愿者团队的表率,肩负团队管理、风气引领、秩序维护的重要职责。为规范召集人及五人小组履职行为,划清私人关系、金钱、利益边界,坚守纯粹公益定位,在严格遵守《麦田志愿者自律公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专项管理守则,全体召集人及五人小组须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双重遵守、标准更高、约束更严。
第一章 总则
1、本守则适用于麦田公益所有地方项目团队召集人(团队负责人)及记录在册的五人小组。
2、召集人及五人小组身份为公益服务履职身份,不得用于个人谋利、社交捆绑及私人关系异化,必须与所有麦友、志愿者保持纯粹公益工作关系,杜绝一切复杂私人关联,践行麦田公约各项要求。
章 言行表率与核心义务
1、言行表率要求
(1)自觉恪守志愿者自律公约,正向引导团队风气,以身作则杜绝偏激、负面、不当言论,不发布未经证实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维护麦田公益公信力与形象;
(2)在麦田公共平台及公益活动场景中,严格遵守言论边界,不谈论政治、宗教及敏感争议话题,聚焦公益活动;
(3)遇事就事论事,不搞人身攻击、不恶意诋毁,主动化解团队矛盾,不拉拢抱团、不搞小圈子、不拉帮结派,维护团队和谐公平氛围。

2、未成年人保护与性骚扰防范
(1)严格执行麦田公约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要求,严禁任何形式对服务对象实施私下单独接触、越界交往及不当言行;
(2)主动巡查并制止所辖志愿者的性骚扰行为及违规接触行为,坚守伦理红线,守护服务对象身心安全。

3、隐私保护义务
(1)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恪守麦田公约隐私保护要求,严禁泄露:志愿者个人隐私信息、服务对象及其家庭私密信息、捐赠人个人信息、麦田基金会内部工作通知、未公开项目资料及各类内部决议。

4、规范用名与活动管理
(1)严格遵守麦田公约相关规定,监督所辖团队及志愿者,未经麦田官方报备审批,不得擅自以麦田名义组织线下活动、发起募捐、对外合作及发布官方相关内容;
(2)自身率先规范使用麦田身份,不擅自冒用、滥用麦田名义。

5、尊重包容要求
(1)带头践行麦田公约尊重包容原则,尊重志愿者、捐赠人、服务对象的身份、观念、生活习惯及地域差异,不歧视、不评判、不道德绑架,营造平等友善的团队氛围。

章 团队管理与履职要求
(1)秉持公平公正管理原则,履行日常管理职责,做好志愿者服务组织、秩序维护、行为提醒,主动传导麦田公益初心、麦田公约及自律理念,提升团队凝聚力。
(2)负有日常巡查、违规提醒、事件及时上报责任,发现志愿者违反本守则、志愿者自律公约及麦田公约的行为,须第一时间劝导纠正,重大问题如实上报协调委员会,并全力配合核查工作。

章 私人关系与边界规范

1、 情感关系边界
(1)严格界定私人情感边界,严禁利用召集人、五人小组身份与所辖志愿者发生任何不正当男女关系,严禁利用职权便利对志愿者进行情感胁迫、诱导或施加不当影响
(2)约束范围涵盖志愿者之间、志愿者与服务对象家长、公益合作相关全体人员,坚守麦田公益交往底线。

2、 金钱与利益边界
(1)严格遵守麦田公约要求,谨慎对待并严禁与志愿者、麦友发生任何金钱借贷、财物赠予往来;
(2)严禁牵头或参与志愿者私下合伙经商、投资引荐等利益绑定行为,不利用麦田资源谋取私利;
(3)严禁利用召集人或五人小组身份收受志愿者馈赠、索要特殊特权、变相谋取个人及小团体私利,坚守公益纯粹性。

第五章 其他情况
召集人及五人小组不得实施其他虽未在本守则及《麦田志愿者公约》、《麦田召集人管理守则》中明确列明,但已对基金会品牌声誉、公信力或正常活动造成实质损害的其他行为。
此类行为由协调委员会依据客观证据集体认定,参照本守则中最相近的违规条款确定处理层级,并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可生效,召集人享有同等申诉权利

章 违规处置
召集人及五人小组自身违反本守则或志愿者自律公约,实行阶梯式分级处置,标准严于普通志愿者:
1. 首次违规:正式书面警告、约谈诫勉;
2. 二次违规:全平台内部通报批评;
3. 情节较重:暂停履职资格、暂停公益服务;
4. 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撤销召集人或五人小组身份、永久移出麦田志愿者队伍。

章 附则
(1)本守则为《麦田志愿者公约》叠加升级规范,召集人及五人小组须同时遵守本守则、志愿者自律公约全部条款。
(2)本守则未尽事宜,由协调委员会补充修订。
(3)本守则解释权归协调委员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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