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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6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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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8 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分社应该有自己的哪几个部门?

1、走访型分社,必须要有档案管理部和财务部
2、宣传型分社,必须要有发言人和物资管理部

具体工作由分社自己把握

二、分社的责权问题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1、真实汇报

2、如实执行

3、坚守原则,尤其是不能跟政府合作,不得在活动时接收现金捐赠,不得开展变相的盈利性宣传活动。

4、分社建立新的走访点,必须向总部申请。平时的走访有大型活动的时候需要汇报。在资助点区域以外发现的零散的贫困学生,在当地建立资助点以前,不能进行单独走访。所有活动图片、表格等档案必须保存完好备查。

?分社走访后,可否留一部分孩子给分社内部人员资助,资料还是通过总部助学部?

北北的意见:适当倾斜

5、活动时接收赞助,必须按需要申请,活动结束后有多余捐款需要退给捐款人。

6、分社招募志愿者,由分社召集人负责,确定后报总社备案。

三、分社的哪些工作在开展以前需要向总社申请?

1、建立新的资助点。在一个地区开展新的走访,必须向总社申请,经总社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

2、开展超出麦田计划助学范围以外的活动(此处助学方面的,平时分社的小型公益活动不算在内,比如献血,去敬老院等)

3、地区首次展览之前需要向总社申请,获得图片展授权,明确图片展原则,以后都以此原则为活动基本原则。

如有特别展览活动,赞助单位提出的条件超出麦田计划原则,需向总社申请,得到确认后方可接受赞助。

平时的活动不需要申请,但每次活动的计划书需要在活动前一周内交总社备案。

4、在一个地区首次建立图书室需要向总社提出申请。经考察合格后方可实施。

5、麦田可否与其他单位或组织合作建立图书室?(这一点讨论的时候没有说清楚,以前的操作模式是,在“麦田图书室”版子的下方加“**单位捐建”。


四、麦田志愿者的定义

1、可分为三类:注册会员,活动参与人员,有确定岗位的麦田计划工作人员(名称待想)

2、活动时不进行《志愿者申请表》填写,以后这个工作会由网上管理系统完成。建议改成《麦田计划志愿者备案申请表》,作为一个意向,而不是正式的志愿者申请。

(刚刚想到一个问题,如何答复这些填表的人员。在活动结束后由专人整理,然后给所有人统一发邮件,表示收到他们的申请表了,表格会作为档案保留,有需要的时候会通知他们。另外,要告诉他们麦田志愿者的工作方式是参与活动,或者参与论坛讨论,放上相关帖子的连接地址)

五、分社的成立

未形成规模的地方,以“站”的模式进行,在原则上进行规范,政策上适当放宽。

分社的建立以地区为单位,比市大,比省小。站可从属于就近的分社,方便管理。

对于已经以省为单位成立的分社,就不用改了。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8 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周三晚,九点,继续讨论~`
发表于 2006-12-18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报告,实在不好意思,起码最近一周晚上都没有时间

老板抓我改论文~他只有晚上才有时间

[em04][em04][em04]

发表于 2006-12-21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收到了~~`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1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em01][em01][em01]时间已经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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