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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计划管理细则公示【2011年6月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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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1 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北北 于 2013-7-4 10:06 编辑

各位麦友,大家好!麦田计划走过了5年艰辛而快乐的日子,终于修成了NGO的正果:成立了麦田教育基金会。基金会成立以来,麦田看起来轻悄悄,其实是在发生着很多的改变和调整。
今天就正式向大家公布麦田计划和麦田基金会的一些事务安排和规定。日后,我们就要严格依照这些规定执行了喔,这样才能让麦田的路走得更远更长……
     先向一直支持麦田计划的各位致谢了!希望,今后的路上,依然有你有我有大家……


麦田计划简介http://www.mowo.cn/king.asp



麦田计划管理细则【2011年6月第三版】




一,麦田教育基金会和麦田计划的关系

     麦田教育基金会由理事会负责日常运作;麦田计划由决策团负责日常运作。具体而言:
     1、麦田计划维持不变,依然实施总社和分社管理制度。
     2、麦田教育基金会将作为麦田计划支持单位,代麦田计划管理帐户财务,接受捐款,出具发票收据,出示证明材料,接受财务审计。
     3、使用麦田计划或麦田教育基金会名义进行的所有活动,都需要申报获得授权后才能进行。具体申报范围和方法见活动申报指南:http://bbs2.mowo.cn/viewthread.p ... =1&extra=#pid479278
     4、麦田计划的标志、形象、网站、图展、画册资料等归属权、使用权为麦田教育基金会(法律主体),受法律保护,麦田教育基金会有依法追究未经授权使用麦田计划标志的个人和组织的权利。麦田教育基金会有依法追究未经授权使用一切麦田计划有归属权相关的个人和组织的权利。
麦田计划:负责麦田项目实施、监督、反馈,宣传、推广。
麦田基金会:负责帐户管理,项目筹款。除支持麦田计划外,同时支持其他草根NGO。基金会的理事成员名单和身份见http://bbs2.mowo.cn/viewthread.php?tid=54864&extra=page%3D1
未尽事宜解释权为麦田基金会所有

二,麦田计划工作邮箱化办公规则

     即日起,所有部门,分社召集人及麦田事务的申报、讨论、批复一律经由麦田计划工作邮箱、部门群邮箱和召集人群邮箱进行。邮箱: maitian@mowo.cn,群邮件即QQ群工作邮箱。在QQ或者YY中的任何沟通都是必须的前期沟通,任何决议或决定,以邮件为准。
     为统一形象,麦田计划同外界联络,邮件签名格式如下,所有同麦田外界联络的邮件必须抄送一份至maitian@mowo.cn,否则联络事务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发件人自行承担。麦田计划决策团队和地方分社管理小组成员,及代表麦田官方的对外联系人必须使用此签名。其他正式志愿者自愿使用。

麦田计划ID
麦田计划职务(如无则不填写)
中国麦田计划
www.mowo.cn

三,麦田工作团队及工作流程

     麦田计划决策团是麦田计划的管理核心,是对麦田发展事务进行最终裁决的团队。
     麦田计划决策团工作流程:
     1、麦田计划遇到的各种议题,由决策团秘书长种子发群邮件讨论一周。
     2、到期后,由秘书长负责以投票的形式发布邮件,48小时内投票结束。未能参与投票或讨论的决策团成员视为弃权。
     3、决策团每月召开一次QQ会议。连续一个季度未能参加会议,并未曾就议题发表意见的决策团成员视为自动退出。
     4、决策团成员视情况增补。决策团成员增补方法见http://bbs2.mowo.cn/viewthread.php?tid=54865&extra=page%3D1
     5、需要尽快决策的事务由秘书长种子召开临时会议。
麦田计划决策团成员及联系方式详见:http://bbs2.mowo.cn/viewthread.php?tid=16542&extra=page%3D1
决策团政务公开:http://bbs2.mowo.cn/viewthread.php?tid=54766&extra=page%3D1
      决策团的任免:
    1、决策团成员任期两年,可连任。
    2、任期结束后,愿意连任的成员同新增补成员按照决策团成员增补办法进行召集人、负责人投票,产生新的决策团。
    3、决策团每年评分一次,由召集人、负责人、内部打分等几个部分组成。(具体打分制度即将出炉,敬请关注)

四,麦田计划部门设置和职责

     麦田计划下设6个部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请点击:http://bbs2.mowo.cn/viewthread.php?tid=16542&extra=page%3D1

     各个部门职责列表请点击http://bbs2.mowo.cn/viewthread.php?tid=54866&extra=page%3D1

部门召集人产生办法:
      1.有意向的麦友提出申请或由部门推荐候选人,经决策团审核后,由本部门工作志愿者投票产生召集人。候选人必须注册麦田一年以上,参与过至少6次麦田计划活动。
      2、召集人任期两年,到期后再行选举。可连任。
      3、召集人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者,终止任期并重新选举。
              a. 在任期内,该部门各项工作停滞不前,经部门其他成员申诉,麦田总部考核后予以撤换。
              b. 违反麦田计划宗旨,未能很好执行麦田计划各项规章制度,经麦田总部告诫未能改正者。。
              c. 被取消麦田志愿者认证资格者。
              d.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e. 自愿放弃部门负责人资格者。
              f. 健康原因等不适宜继续担任部门负责人者。

部门召集人工作内容:
      1、负责协调本部门日常工作(包括招募工作志愿者,协调同其他部门的工作,完成本部门职责等)。
      2、每季度以邮件形式向决策团队汇报工作情况。汇报形式可参见http://bbs2.mowo.cn/viewthread.php?tid=54766&extra=page%3D1
      3、部门召集人对负责的专项项目除定期汇报外,在活动结束还应组织工作志愿者写出项目总结,发麦田计划工作邮箱和论坛帖子。
论坛帖子总结形式可参见http://bbs2.mowo.cn/viewthread.php?tid=54062&extra=page%3D2
http://bbs2.mowo.cn/viewthread.php?tid=54844&extra=page%3D1


五,麦田计划分社及分社工作职责

      麦田计划现有分社及各个分社负责人、联系方式请点击:http://bbs2.mowo.cn/viewthread.php?tid=16542&extra=page%3D1
      每年总社对分社进行一次审核,并公布审核名单,未通过审核的分社取消分社资格。审核以总部活动备案为准。
新申请的分社经审核通过并经过半年考察期的,即成为正式分社。
(麦田计划分社审核积分规则,即将火热出炉)

分社召集人产生办法:
      1、有意向的麦友自行申请或分社推荐候选人,经决策团队审核,由本社志愿者投票产生。候选人必须注册麦田一年以上,对麦田的运作有所认识和理解,认同麦田计划的理念,在过去两年中参加麦田公益活动10次以上,积极参与麦田各类活动的策划、宣传工作。
      2、召集人任期两年,到期后再行选举。可连任。
      3、召集人在任期内,有以下情况的予以取消资格,重新选举:
              a. 在任期内,该分社各项工作停滞不前,经分社其他成员申诉,麦田总部考核后予以撤换。
              b. 违反麦田计划宗旨,未能很好执行麦田计划各项规章制度,经麦田总部告诫未能改正者。。
              c. 被取消麦田志愿者认证资格者。
              d.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e. 自愿放弃召集人资格者。
              f. 健康原因等不适宜继续担任召集人者。

分社召集人工作内容:
      1、负责所属分社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使各项活动在麦田规则范围内安全有效地运行。
      2、每季度以邮件形式向决策团队汇报工作情况。每年提交一次工作总结报告。
      3、分社召集人对参与的专项项目应按照项目要求进行各种形式的反馈,严格执行项目要求。
     
      分社及专项项目活动申报流程:
      1、创新活动及新地区的图片展览和走访需发送项目申报报告至麦田计划工作邮箱。决策团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明确答复。核准的发放麦田计划标志使用授权书。分社按照申报内容完成活动,按照活动要求写出总结。
      2、经总社授权的分社常规活动,经由分社5人小组通过,只需向总社秘书处备案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参与人即可。活动资料在活动后发送总社秘书处备案。
分社授权说明见http://bbs2.mowo.cn/viewthread.php?tid=54867&extra=
活动申报报告、备案及总结的内容要求及范例请点击http://bbs2.mowo.cn/viewthread.p ... =1&extra=#pid479278

分社五人管理小组成员资格:满足麦田总社认证志愿者条件。


团队召集人资格候选人必须注册麦田半年以上,对麦田的运作有所认识和理解,认同麦田计划的理念,在过去两年中参加麦田公益活动5次以上,积极参与麦田各类活动的策划、宣传工作。
团队五人管理小组成员资格:注册麦田半年以上,对麦田的运作有所认识和理解,认同麦田计划的理念,在过去两年中参加麦田公益活动3次以上

六 志愿者认证

认证条件
      1、在分社有登记真实身份资料的麦田志愿者,(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经分社核实。分社要对申报资料负责,不可向第三方泄露)
      2、参与麦田活动,包括分社正式活动10次以上,包含10次。活动包括:走访、图展、报告会。
      3、注册麦田一年以上的麦田志愿者;
认证方法
      符合认证条件的志愿者,经分社同意向总部推荐,获总社批准后将成为麦田正式志愿者,获编号一个。每年5月接受志愿者认证申请。
      2010年认证志愿者查询:http://bbs2.mowo.cn/viewthread.php?tid=51918&extra=page%3D1

         认证志愿者的取消:
           1,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者
           2.言行有违麦田计划志愿者行为规范条例,经告诫未能改正者。
           3.自愿退出麦田计划组织者。
           4.在参与麦田活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造成有损麦田形象行为,被举报核实后,取消认证资格
           5,认证后,没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参与麦田活动,时间长达1年之久者

      活动过程中志愿者行为规范
          为保证活动的规范化,维护正常的活动秩序,树立麦田计划良好的对外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麦田计划所有志愿者。
         1,语言规范:在参与麦田计划所有活动过程中,必须使用礼貌用语,语气温和,音量适中。禁止粗言秽语。
         2,行为规范:每位志愿者应以主动热情的态度对待其他活动参与者(非志愿者),并做好应答解释和记录工作。接受群众咨询时,应从座位上起立,面带微笑,耐心解释。不做与该活动无关的事,活动现场一律不准抽烟,不准玩游戏,志愿者之间交流应大方得体,禁止喧哗和使用不文明语言和动作。整个活动过程必须保持现场的整洁。
          3,仪表规范:原则上参加活动的志愿者均应按要求穿着志愿者服,并保持服装的干净整洁,佩戴胸卡,如特殊情况未能穿志愿者服而着便装参加活动的,便装不得奇装异服,如颜色怪异、暴露部分较多等与活动环境不相称的服装。


七,关于经费

     1、专项项目(即麦田教育基金会已立项专项项目)活动经费由教育基金会提供。
     2、申请立项项目,经决策团核准后上报教育基金会,由教育基金会负责筹款。立项成功,项目费用由项目专款提供。
     3、非专项项目,活动费用由自愿参与活动的志愿者AA制分担,或寻求赞助,但不允许任何分社以任何形式收取会费、年费或向社会公开募集活动费用。
     4、捐赠的一切钱款均由麦田教育基金会账户收取和支出,任何分社和任何志愿者都没有接受现金捐赠的权力,所有钱款均需由捐赠者自行汇入麦田计划总账户。分社募集的分社活动经费仍需划入总账户中,指明定向捐赠的分社,使用时,由总账户划拨,严禁分社私立账户接收捐赠。
银行账户及支付宝账户信息请点击http://bbs2.mowo.cn/viewthread.php?tid=54751&extra=page%3D1
     5、麦田教育基金会可接受企业或个人的捐赠,捐赠可以是定向捐赠(如捐助某地某活动,或某项目)也可以是不定向捐赠(捐赠给麦田做活动经费)。如有意向,可同总社秘书处联络。
     6、麦田的财务秉承完全透明的原则,总社和分社的账目均定期公布,基金会接受国家认可的会计事务所审核。
麦田教育基金会已立项项目:麦言基金、天使基金、麦能基金。
各项目信息请查阅:http://bbs2.mowo.cn/viewthread.php?tid=44661&extra=page%3D1

八,关于合作

     在同其他组织,包括政府、其他NGO等合作时:
     1、有钱物合作时,需向总社汇报具体合作方式和合作内容,取得总社同意,以麦田教育基金会的名义同对方签订协议或备忘录。
     2、仅从其他组织获得学校、学生信息、资料的活动协作关系,由分社自行处理。

九,关于宣传

     麦田计划的所有活动都欢迎媒体给予报道,但以孩子不受伤害为前提。基本原则如下:
     1、未经孩子和家长同意,报道中不可出现孩子的清晰面部特写照片。
     2、报道中出现的孩子或家长姓名应使用化名。
     3、接受采访的志愿者需向分社报备,采访中应实事求是,忌讲高调,不可涉及政治、宗教观点,不随意做出承诺。 接受境外媒体采访,必须经总社同意。
     4、活动的新闻报道应在发表后向总社秘书处通告备案,以便统计数据,积累资料。

关于网络宣传
     1、各分社不可建立独立网站,麦田计划唯一官方网站是www.mowo.cn
     2、在其他论坛中建立的版块或分社博客可由分社经营,但需要向总社报备,且不可公开发布受助学生资料。

十,其他公益活动


     其他公益活动主要指麦田志愿者自愿进行的福利院访问,敬老院访问,孤儿院访问等非麦田项目活动。此类联谊或义务劳动活动属于麦田计划志愿者志愿社会服务,是麦田文化的一部分,属于分社活动,由麦友自行组织。活动后需向秘书处备案以便总社统计数据了解义工动态。

    其他细则规定:http://bbs2.mowo.cn/viewthread.php?tid=34174&extra=page%3D1
    论坛发帖规范化管理:http://bbs2.mowo.cn/viewthread.php?tid=54870&extra=page%3D1
    此前公布的管理规范如同本细则有出入,以本细则为准。




以上麦田条文会随着时间发展而不断修改完善中,请大家长期关注。有意见请邮件或联系秘书处提交。

评分

参与人数 6 +74 +13 收起 理由
红叶枫了 + 5
阿孟 + 9 + 3
时间空间 + 10
Yin + 15 + 5 感谢聊麦!南海威武!
种子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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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8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更新日志:
20110228更新第二版
发表于 2011-2-28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收到大家的意见咯……
发表于 2011-3-1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注册志愿者嘛
发表于 2011-3-1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加入麦田快3年了,但是2010年11月9日才注册,2010年才开始参加活动,次数达到10多次,请问我今年可不可以申请加入正式志愿者
发表于 2011-3-7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更新的好!
发表于 2011-3-21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发表于 2011-3-21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今年能够注册啊!!!
发表于 2011-3-23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下
发表于 2011-3-26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中。。。
发表于 2011-3-28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克……有好多感慨,回去思考思考……
发表于 2011-3-30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3-30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的有点晕哟~
发表于 2011-3-31 0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我喜欢规范,明确的条例,让我做的轻松快乐
发表于 2011-4-5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眼睛都花了!我读书都没这么专心过
发表于 2011-5-2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麦田有点深奥   不懈努力
发表于 2011-5-5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俺要申请正式志愿者 。。。
发表于 2011-5-10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收藏  方便警戒自己
发表于 2011-5-11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应该可以注册了,
发表于 2011-5-11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一个老麦了,只是一直没申请认证的,今年一定要申请认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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