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1685|回复: 40

给所有扬麦志愿者的一封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3-16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客舟听雨 于 2011-3-16 18:04 编辑

给所有扬麦志愿者的一封信

      时光,转眼间扬麦已经走过了5年多。就象一个孩子,从蹒跚学步到茁壮成长。感谢所有的志愿者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鼓励和帮助。同心同德,风雨与共,方才换来今天的成绩。我们欣喜的看到,5年多来各项活动取得了圆满的成功,尽最大能力的帮助到了那些山区的孩子,同所有的麦友们共同传播希望,传递力量,传承爱意。
      6周年,一个崭新的开始。为了扬麦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经过五人小组议会协商:
      一:原扬麦注册的正式志愿者,其中因工作,生活等原因,长期失去联系,因故不能参加各项志愿者活动的若干,为了统一编排,管理QQ群和联系方式,更好的沟通交流,便捷的参与各项活动,特将原注册认证号进行重新编排,原扬麦成为正式志愿者的标准废除(群编号也将废除)。以后将按照总社《志愿者管理》办法执行。
http://bbs2.mowo.cn/viewthread.php?tid=54869&extra=page%3D1)。
      二:为了便于管理原扬麦注册的正式志愿者(群有编号的),请务必于2011年3月底前联系扬麦档案管理:客舟听雨QQ33998023、13852700241。(长时间没有参加活动,确因特殊情况,将保留志愿者编号,请说明情况。)此后群编号将与总社统一实行。请大家给与支持和理解。
      三:扬麦的成绩是所有扬麦志愿者的,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的遵循麦田守则、尽心尽力。2010年至今,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很多新鲜的血液溶入了麦田,无论是常规的图片展、捐书助学、走访回访、品牌推广会......他们参与活动这就肯定了扬麦在社会上的反馈力度和扩展,更给了我们爱的肯定。
      所有的志愿者是一家人,为了麦田的明天,扬麦的明天让我们再努力!
            
此公告公示3天,3天后删除群内原有的编号!加上经过总社认证的志愿者编号
       谢谢这些孩子给了我们一个表达爱的机会!
附:
总社《志愿者管理》办法出台。
认证志愿者的条件:
1、在分社有登记真实身份资料的麦田志愿者,(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经分社核实。分社要对申报资料负责,不可向第三方泄露)
2、参与麦田活动,包括分社正式活动10次以上,包含10次。活动包括:走访、图展、报告会。
3、注册麦田一年以上的麦田志愿者;
认证志愿者的方法:
1、符合认证条件的志愿者,经分社同意向总部推荐,获总社批准后将成为麦田正式志愿者,获编号一个。每年5月接受志愿者认证申请。
认证志愿者的取消:
1,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者
2.言行有违麦田计划志愿者行为规范条例,经告诫未能改正者。
3.自愿退出麦田计划组织者。
4.在参与麦田活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造成有损麦田形象行为,被举报核实后,取消认证资格。
5,认证后,没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参与麦田活动,时间长达1年之久者。
 楼主| 发表于 2011-3-16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暂位
发表于 2011-3-16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言者,有志者,板凳
发表于 2011-3-16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哇,我是沙发吗?
 楼主| 发表于 2011-3-18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狂笑!人气咱有。不过我们没有的你们那全有。咱6年后在说你今天说的话。
发表于 2011-3-18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老客不急,人气来了,我请了万人团鼓掌、鼓掌、使劲鼓掌。
发表于 2011-3-18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说的话都在前面的省略号里!
发表于 2011-3-18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扬州麦田,强大的团队!老客,核子,丁丁,晚风,幽灵,鸿雁。。。。。。我们那些老朋友们,继续努力
发表于 2011-3-19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举双手同意
发表于 2011-3-20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学习的!
发表于 2011-3-21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扬麦好样的
发表于 2011-3-22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全盐城的!扬州麦民只看不灌,悲哀!
发表于 2011-3-22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全盐城的!扬州麦民只看不灌,悲哀!
核子 发表于 2011-3-22 16:12



    你眼里就没有看到我的存在吗?
我不是有留言的吗
发表于 2011-3-24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扬麦实力很强大,你们一定行的
发表于 2011-3-29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林海,我想你了!
发表于 2011-3-29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扬麦永远的坚持者
发表于 2011-4-2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林海


    核子,我想你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4-2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客舟听雨 于 2011-4-30 00:31 编辑

欢迎红茶来扬州
发表于 2011-4-4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向通麦学习!!
发表于 2011-4-5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扬麦很给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麦田计划 ( 粤ICP备12076381号-3 )

GMT+8, 2024-11-24 10:50 , Processed in 0.080974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