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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计划论坛发帖规则(201401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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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致论坛全体麦友



      恳请各位麦友自觉维护论坛的安全与形象。

      各位麦友,我们相信您的发言是为了论坛更好的发展,但是交流中有一些不合适的措词和内容,可能在客观上对论坛将会产生伤害。这样的结果想来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局面,所以恳请一定要先让自己的心情平静一下,换一个角度审视一下再发表您的言论。对于恶意张贴火星贴者,在劝告无效的情况下,我们保留采取一切手段维护论坛秩序的权利。

      恳请对版主及超版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各位麦友,我们都是同您一样的有着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只能利用业余时间来为论坛服务。所以,我们可能不会时刻在线,可能不能非常及时的处理您提出的问题,或者处理时需要的时间相对比较长一些,可能对有些问题的处理会因为各种原因而产生错失。对此,我们需要您的理解,需要您的帮助。若我们疏漏了一些帖子的操作,请告诉我们,在此感谢您的倾心合作。

      欢迎您加入麦田计划论坛参加交流和讨论,同时感谢您对麦田计划各个项目活动的支持,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更好的为广大麦友服务,特制定统一、详细的版规,请大家积极配合,并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参与本论坛交流、讨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严禁发布和传播与之相关的言论。

(二)麦田计划论坛的发帖规则

       1、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严禁侮辱、中伤、恐吓、谩骂他人;

       2、禁止发布有关政治、宗教、色情类言论及信息;
       3、严禁未经许可发布他人私人信息,隐私;
       4、严禁恶意灌水,重复发布无实质内容水帖;

  5、有疑问可先使用论坛搜索功能寻找答案,也可以咨询在线QQ;
       6、广告帖一律删除用户;

  7、公用管理ID及团队ID严禁参与各类投票活动(有特别说明公用ID可以投票的除外),否则一律计为废票。公用管理ID用于管理和维护论坛,团队公用ID用于发活动邀请、汇报等团队宣传及公告帖,平时禁止跟帖回复。

       注:如果对论坛管理或规则有建设性意见,或举报违规行为的(包括管理者和会员),请发邮件至工作邮箱
maitian@mowo.cn
       其他相关说明:论坛为了大家的利益制定了一些规则,之后可能还会进行一些调整。



论坛加精、置顶、删帖、修改、推荐帖子的条件与流程




一、帖子被标记为“精华”(即加精)的条件

     (1)必须为原创内容;
     (2)有独立的观点、话题性、可讨论性;
     (3)内容比较充实,为麦友提供学习、交流的价值;
      帖子满足“精华”的标准后,版主应及时发现并设置精华标志,用户也可主动向版主推荐自己的帖子为“精华”。

二、帖子置顶的条件

     (1)全局置顶类。总社公告、部门重要公告、紧急公告性质的帖子或者重大活动,限五帖;
     (2)长期置顶类。如麦田计划各项规定及各分社公示索引帖;
     (3)活动统一设置为分类置顶,限十帖。内容丰富、为现阶段内非常重要的帖子,如基金会发起的大型活动等,注意:当出现总社重大活动时,置顶帖以总社帖子为主;
     (4)麦田活动帖必须发到活动版方给予置顶,包括该活动召集帖及总结帖(麦友的活动作业帖请发至分社版块),召集帖置顶一般为三至五天,活动总结帖一般为一至三天(顶位紧张时,将推后置顶),以发帖时间算起,以当时的置顶情况来定,同一个活动的召集在论坛只限发一次帖;
     (5)原则上分社/团队联系、交流、参加其他机构活动等等帖子,请发在分社版,可以在版内置顶;
     (6)当遇到一定期间置顶帖子较多导致顶位紧张时,将根据情况及主题内容进行调整,优先更新版主(公用ID)召集帖,有选择的放下未到时间的置顶帖。在顶位紧张期间,遇到团队开展多个活动,管理员将有选择的交替置顶该地帖子,因置顶量有限,期间不能同时置顶同一团队多个帖子。以上情况,恳请各分社(团队)麦友谅解;
     (7)提醒:帖子非常重要,而且有时效性,若版块较为活跃,跟帖少,是极有可能就沉底的。
     (8)希望各地发布帖子后多与回复麦友互动。如果因各种原因导致置顶时间不足,可通过微博发布信息,主动推广,增加传播面。

三、帖子被删除的条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被删除)

     (1)不是抱着解决问题的目的,而是恶意攻击的帖子。
     (2)被多数网友所投诉,其内容可能引起网友感觉不适的帖子。
     (3)灌水社区:灌水帖“主帖”一天内短时间超过5张帖,以时间先后定,包括重复跟帖抢楼,超过的主题帖版主有权删除该帖。

四、版主修改帖子的条件

      修改帖子不得改变帖子原意,在如下情况下,管理员可不经过楼主直接进行细节修改:
     (1)帖子标题严重含糊不清,引起其他网友的困惑。
     (2)帖子被推荐到重要位置时,如果内容的排版较大的影响了阅读,编辑可进行版面的优化。
     (3)帖子被修改后,版主应将修改的内容、原因通过站内信发至发帖人。

论坛规范化发帖细则:
http://bbs2.mowo.cn/viewthread.php?tid=54870&extra=page%3D1
麦田计划论坛管理规则:
http://bbs2.mowo.cn/thread-122083-1-1.html

                                                                         2014年1月15日
发表于 2011-8-31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比较清楚。楼主辛苦了。
发表于 2011-8-31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赞个~~~
发表于 2011-8-31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说灌水是增加论坛的活跃,但也是浪费服务器空间,自己取舍利害关系。
发表于 2011-8-31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比较清楚。楼主辛苦了。
坏坏的影子 发表于 2011-8-31 20:58



    影子 平时细心了解下规则制度,对开展活动和交流都很有帮助的
发表于 2011-8-31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说灌水是增加论坛的活跃,但也是浪费服务器空间,自己取舍利害关系。
秋月 发表于 2011-8-31 21:08



    相信大家会了解的
发表于 2011-8-31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浅白


    谢谢白老师啊。
发表于 2011-8-31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强烈支持!!
发表于 2011-8-31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下,很仔细,有学习了
发表于 2011-8-31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赞一个...........
发表于 2011-8-31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明白了,很详细,嘿嘿,辛苦了!!!
发表于 2011-9-1 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坚决支持!!
发表于 2011-9-1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1-9-1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支持呀,这回有更好的理由了,嘿嘿
发表于 2011-9-1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有借口了。支持··
发表于 2011-9-1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哈。。。。恩恩。。。
发表于 2011-9-1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1-9-1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的支持呀。。
还好俺现在挺听话的
发表于 2011-9-2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了......
发表于 2011-9-2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加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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